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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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藝術網 日期:2013/02/11   編輯部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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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仙鎮木版年畫被視為中國木版年畫的源頭,二○○六年入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素有中國民間藝術與古代印刷術「活化石」美稱。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目前主要是指中國政府正式公佈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06年5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出《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批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8項),並予以正式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將國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劃分為十大類,分別為:1.民間文學;2.民間音樂;3.民間舞蹈;4.傳統戲劇;5.曲藝;6.雜技與競技;7.民間美術;8.傳統手工技藝;9.傳統醫藥;10.民俗。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2005年3月26日發佈,《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的計劃,指出要通過制定評審標準並經過科學認定,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該意見同時帶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評定暫行辦法》附件。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的要求,文化部等國家九部門根據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評定暫行辦法,按照申報條件和相關標準,組織有關專家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相關部門推薦申報的1,315個專案進行審議,評審委員會根據其價值認真評審和以科學認定,曾於2005年底提出一個「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專案共確定包括昆曲、古琴、維吾爾族十二木卡姆、蒙古族長調民歌、中醫、中藥、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在內的501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並於2005年12月31日向社會公示30天。公示之後,評審委員會根據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做了調整和增補,將「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確定為518項,上報國務院批准後,於2006年5月20日公佈。

 

  今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將每兩年公佈一次,並將建立國家及省、市、縣四級名錄體系。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將在縣、市、省三級名錄基礎上逐級申報、評審,並經國務院批准之後產生。完整意義上的「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今後應是指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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